個資條款

麗晶診所 -(醫療及社會服務業)「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聲明內容

歡迎使用麗晶診所(以下稱本單位)相關服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權益之保護,當您已閱讀並同意「麗晶診所單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若不同意請 (以下為本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請您務必詳閱。)

一、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 本診所蒐集個人資料目的在於本診所從事醫療保健服務及相關業務範圍使用。

本診所所提供的服務範圍,包括網域下所有網站,以及未來所有可能衍生,屬於本診所並包括使用本診所所提供資訊流平台之所有網站、實體等服務。 其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商品買賣、內容瀏覽與利用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進行商品行銷資訊之提供。本診所得依實際情形,增加、修改或是終止相關服務。

二、個人資料蒐集類別:
  • 識別類(包含但不限於:中、英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識別碼、學生或員工證號、聯絡電話號碼、地址、性別、出生地、電子郵遞地址、帳戶號碼與戶名、其它識別證號或電子識別標章)、特徵類(例如:出生年月日、國籍、個人照片、筆跡與紙本文件)、社會情況類(例如:職業、學經歷)、財務細節類(例如:銀行帳號、戶名或與本蒐集目的相關之財務資訊)等。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利用期間為本診所執行業務或依法令規定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 地區: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本診所提供服務之地區。
  • 對象:本單位之共同行銷、交互運用客戶資料公司、合作推廣單位、業務往來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 方式:電子文件、紙本,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單位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查詢、閱覽、複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請求停止處理、請求停止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

隱私權保障:

本診所對於您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在未獲得您同意以前,絕不對非本診所相關業務合作夥伴以外揭露您之姓名、地址、信用卡卡號、 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同時為提供行銷、市場分析、統計或研究、或為提供會員個人化服務或加值服務之目的,您同意本診所、或本診所之策略合作夥伴,得記錄、保存、 並利用會員在本網站所留存或產生之資料及記錄,同時在不揭露各該資料之情形下得公開或使用統計資料。

智慧財產權:

本服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除本診所有特別約定外, 皆由本診所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 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任何人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 必須依法取得本診所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 如有違反,您應對本診所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在下列的情況下,本診所有可能會提供您的個人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司法機關正式證明之第三人:

  1. 基於法律之規定、或受司法機關與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2.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人或第三人之合法權益。
  3. 為維護其服務系統的正常運作。
  4. 透過本服務因而產生的金流、物流必要資訊。
  5. 使用本服務之行為違反本條款。

責任限制:

您使用本服務時,其使用過程中所有的資料紀錄,以本服務資料庫所記錄之資料為準,如有任何糾紛,以本服務資料庫所記錄之電子資料為認定標準。

麗晶診所保有修訂本告知內容之權利,修正時亦同,以上條文參考自中華民國資料保護協會及相關網站